我校申报2024年度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我校申报2024年度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的通知》(浙社科联发〔2023〕21号)文件要求,2024年度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2024年度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基础研究要着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凸显研究的公共性、基础性和原创性;应用研究要聚焦全面开启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围绕党的二十大和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打造重要窗口与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三个一号工程”、推进社科强省建设、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等主题主线及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重点与难点问题,开展具有深厚现实基础和实践价值的实证研究。
二、课题类型和申报要求
2024年度研究课题分委托课题、调研专项课题、学术研讨专项课题和年度课题等四种类型。
1.委托课题:本年度设一项“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组织的发展指标研究”专项委托课题,由浙江省社会学学会承担。
2.调研专项课题:动员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大兴调查研究,围绕我省“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 “三个一号工程”等中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参考选题方向,见附件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对策要报),积极建言献策。成果要报(应标注“省社科联业务主管社会组织调研专项课题”研究成果)通过《浙江社科要报》编发并获省领导批示的,拟立为省社科规划一般课题;其他渠道编发并获省领导批示、入编《浙江社科要报》但未获省领导批示的,拟立为省社科联研究课题。本专项课题在2023年底前组织1-2批验收立项。
3.学术研讨专项课题:对各业务主管社团、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和会员社团组织举办的年会、论坛、研讨会等学术交流活动,拟设立学术研讨专项课题。专项课题推荐数由该活动征集的论文数量确定:论文数10-30篇的可推荐1项,31-60篇的推荐2项,61-100篇的推荐3项,101篇以上的推荐4项。本专项课题由各社会组织初评推荐(填报附件3),省社科联终评确定。推荐材料在12月10日前报送,2024年1月前完成评审立项。
4.年度课题:面向省社科联业务主管社团、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和会员社团的会员申报,经组织评审,择优立项为资助课题或立项不资助课题。课题负责人同年只能申报或承担一项本类课题,除以成果申报的课题外,凡已承担省社科联研究课题未完成者(截止2023年6月20日未结题)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联各类社科项目被撤项、终止尚处于申报资格限制期内者,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得申报。已获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立项的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基本相同的内容再申报本课题。 同年已立项省社科规划课题、省社科联科普课题(以成果申报的课题除外)的申报者也不重复立项。
年度课题成果形式为论文、著作或调研报告(成果要报),论文要求公开发表,著作要求出版,调研报告(成果要报)应获得市县主要领导及以上级别领导批示。课题完成时间原则上为立项后两年内。课题研究成果须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
年度课题申报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023年6月20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申报人从浙江社科网(https://www.zjskw.gov.cn)首页中部“社科服务”中的“社科课题”进入“浙江省社科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登陆系统后(此前无账号的应先在省社科联“大成集智”系统完成个人注册)进入“课题申报”中“研究课题申报”版块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课题活页(活页PDF文件请以申报课题名称命名)。申报人的具体操作请参阅《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申报系统操作手册(申报人使用)》。
年度课题申报在系统申请时候,通过各社会组织进行申报审核,申报人在系统提交后,申报表会提交到对应社会组织进行初审,而不是学校科研处审核。初次注册的老师在注册后请及时联系学校社科处通过注册审核,以免耽误后续申报进程。
在完成申报后,请申报人将《2024年度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申报表》和《2024年度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活页》(仅需电子版)发至121687932@qq.com。
个人及单位注册(大成集智系统)技术支持:邹志鑫(0571-87057496)
课题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王佳林(0571-87295036、87290536)
学院联系人:叶阳阳
联系电话:86680222
联系地址: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我校同仁楼7A110室
教学科研拓展部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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