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进一步加强论文等科研成果原始数据资料管理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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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8日
各位老师: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我校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X 中办发[2019]35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等文件精神,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对论文等科研成果原始数据资料管理(详见附件文件),请各科研成果完成人遵照执行。
自2023年6月1日起,报销论文版面费需经二级学院审核,未按要求备案的学术论文不予报销版面费,不予认定科研业绩。
一、新升级科研系统将新增科研备案模板(初步预计系统5月份试运行,如系统未上线或填报存在困难,可先用word版表格),后续运行过程中,对备案流程有什么意见或者建议的,也可以及时反馈。
二、6月1日起,版面费报销,发票背面需由学院备案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方可报销。
教学科研拓展部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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