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我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我校开展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34号),深化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改革,切实提升课程育人水平,根据《我校一流课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温医大教〔2021〕3号)工作安排,决定开展第三批校级一流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校级一流课程需为我院在职教师主讲的课程,包括通识教育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创新创业教育课等独立设置的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二、建设规模
根据国家一流课程建设类型,以《我校一流课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下简称“课程三年计划”)为指导纲要,按年度分批建设。第三批拟建设120门左右校级一流课程,其中线上一流课程30门左右、线下一流课程20门左右、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50门左右、社会实践一流课程10门左右以及一流本科国际化课程10门左右。
三、申报要求
1.鼓励全校教师全员参与课程建设,强化理念、内容和模式创新,加强一流课程建设与应用,提升学校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标准详见附件1。
2.每门课程本轮只能从“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以及“一流本科国际化课程”中选择一类进行申报,优先支持申报建设线上一流课程和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已立项或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或者校级一流课程的,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校级同类的一流课程;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相同的课程,原则上限报1门校级同类别一流课程。
3.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只能参与申报1门第三批校级一流本科课程。
四、申报安排
(一)申报流程
校级一流课程按照“立项-建设-认定”的过程管理方式推荐建设。
1.课程申报:登录“教育教学项目评审平台”(http://jwc.kypt.chaoxing.com/),选择“在线申报”,点击“我校第三批一流课程”对应的“申报”按钮,填写《我校一流课程申报书》(附件2)或《我校一流本科国际化课程申报书》(附件3),上报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版。
2.学院推荐: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11月21日前上传材料,学院于系统中完成审核推荐,上交《我校一流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4)签字盖章纸质版,逾期不予受理。
(二)经费管理
学校加强课程建设投入,对校级一流课程资助1万元,认定的一流课程根据学校规定再给与对应级别奖励。鼓励学院按1:1给予课程建设配套经费。
五、验收要求
校级一流课程建设周期自立项之日开始计算,原则上不超过2年。申请认定的立项课程在建设周期内要完成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以上的应用与实践,并分别提供以下支撑材料:
(一)线上一流课程(含国际化一流课程):课程平台数据信息表(两学期)等;
(二)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以及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含国际化一流课程):课程负责人的10分钟“说课”视频,教学设计样例说明,最近一学期的教学日历、课程测验、考试(考核)及答案(成果等)、课程教案、学生评教结果统计、学校对课堂教学评价等,最近两学期的学生成绩分布统计以及学生在线学习数据(仅混合式课程必须提供),教学(课堂或实践)实录视频(至少40分钟)及其他材料(不超过2份)等。
课程达到立项预期目标以及校级一流课程建设要求,通过学院审核后,向学校申请验收通过。学校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
学院做好组织推荐、评议评审、院内公示各环节工作,并经学院审议通过,向学校申报。学校统一组织验收工作,正式发文认定。
六、其他
(一)各学院(部)要强化课程质量建设,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理念,科学谋划一流课程建设,进一步加强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建设,做精做强线下一流课程。建议专业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教育核心课程原则上要建设在线开放课程(MOOC视频时长数不少于240分钟)以及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线上比例不少于20%-50%),其他课程按照上述要求开展教学改革。鼓励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原则上建设不少于1门专业相关的通识类在线开放课程,如生命健康类、科普类等课程(如生命起源、日常护理及健康养生等),开放社会和校内修读。
2.各学院要将课程建设成效有效转化为催化剂,支撑“十四五”专业发展规划中的其他教学项目建设,如知识图谱、数字教材、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团队(如虚拟教研室)等教学建设,实现改革成效的最大化。
联系人:潘晨旻;联系电话:0577-86680222;地址:茶山校区同仁楼7A110室。
附件1.我校一流课程建设标准(试行)
附件2.我校一流课程申报书
附件3.我校一流本科国际化课程申报书
附件4.我校一流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学科研拓展部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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