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在全社会弘扬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为引导广大受助学生践行自强奋发之心感恩回报之情、为国奉献之志,省资助中心组织开展2023年“勤工助学之星”推荐宣传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参与校内勤工助学的在校本专科生(不限定为学生资助对象),学生自行在校外兼职的勤工助学类型不在此次评选范围之内;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积极主动参与“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踏实肯干,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工作量饱满,表现优异;
6.受到老师、同学一致认可,能够立起榜样标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二、推荐材料基本要求
(一)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的岗位工作经历和自立自强故事,体裁不限。内容分个人简介和事迹材料两个部分。
(二)个人简介300字左右,包括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大学期间所获院级以上重要奖项或荣誉等。
(三)事迹材料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500—2000字之间。内容采用分段式描写,每段分列小标题,生动展现学生不畏困难、自立自强、奋发向上、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风貌,要求主题鲜明、语言流畅、文风平实、真实生动。注意突出文章的故事性与感召力,尽量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等几方面内容的僵硬罗列成文。
(四)材料要求图文并茂,文中插入贴合事迹材料的配图,图片需另外命名发送一份原图,用于后续各平台公众微信号开展事迹宣传使用。
(五)文档格式为Word,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小标题为黑体小二号字,正文为仿宋GB2312三号字,行间距为单倍行距。
(六)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三、推荐程序
(一)各系遴选:各系推选出1名学生作为省级“勤工助学之星”候选人,收集候选人自述(自述要求见上),于4月14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与发展中心,电子版汇总表和事迹材料(材料最后另附获奖证明照片)以系为单位发送至邮箱:rjzzfzzx@163.com。
(二)资格审查及初评:学生资助与发展中心对各系推荐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评委进行书面材料评选,最终产生3名省级“勤工助学之星”候选人,上报至省资助中心。
学生资助与发展中心
2023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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