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按照上级有关通知要求,现就我院2022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国家助学金的推荐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
2.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可以兼得。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通过2022-2023学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生活简朴。
三、名额和资助标准
省财政厅、教育厅2022年分配我院国家助学金名额为本科生一档304人,本科生二档639人。资助标准:一档4500元/年,二档2700元/年。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
2.各系评审、公示。各系根据评选要求,结合名额分配、申请学生情况公开评审、评议,确定推荐名单后并在全系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及时去除相关公示信息不再公示。
3.审核、上报。学院将审核通过的推荐学生名单在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五、工作要求
1.各系必须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评审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在校期间日常消费情况、目前受资助情况等方面的调查了解,确保将国家助学金发放给真正需要的学生手中。
2.报送材料:
(1)《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附件3)纸质稿与电子稿(纸质稿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汇总表名单与申请审批表次序要对应一致,以便于核查。)
(2)纸质材料交至学生资助与发展中心:滨海校区3121办公室,茶山校区7A126办公室,电子版汇总表以系为单位发至邮箱:rjzzfzzx@163.com,截止时间10月31日
联系人:董老师(茶山校区),联系电话:0577-86699549
联系人:项老师(滨海校区),联系电话:0577-86699389
学生资助与发展中心
2022年10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