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我校2023年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23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审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在校学生(含二年级,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二学年才具备申请资格,本硕连读等特殊学制学生从入学第六年起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2、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不可兼得,省政府奖学金可与国家助学金兼得。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大学生国家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及以上;
5.2022-2023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列所在学院同一年级专业前15%,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原则上按综合素质择优评定。
三、名额及标准
2023年分配我院187名,奖励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填写格式参考模板),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相关证明材料各系
留档。
2.各系评审、公示。各系根据评选要求,结合名额分配、申请学生情况公开评审、评议,确定推荐名单后并在全系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名单至学院。
3.审核、上报。学院将审核通过的推荐学生名单在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上报省里。
五、工作要求
1.各系必须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评审条件及程序,加强过程指导与监督,确保省政府奖学金真正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2.报送材料:
(1)《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一份正反两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纸质稿及电子稿;
(2)《2023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加盖学院公章,表格序号要与申请审批表一致)纸质稿及电子稿;
纸质材料以系为单位交至学生资助与发展中心:滨海校区党群服务中心资助咨询处,茶山校区7A126办公室,电子版汇总表以系为单位发至邮箱:rjzzfzzx@163.com,截止时间10月27日。
联系人:李老师(茶山校区),联系电话:0577-86699563
联系人:项老师(滨海校区),联系电话:0577-86699389
学生资助与发展中心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