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2024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1月9日以后出生。3-4号岗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1月9日以后出生。
(五)学历要求:尚未取得学历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报名应聘(需盖学校公章)。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历届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
(六)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不受理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9日下午17:00点止。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内通过微信或钉钉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报名登记信息并上传报名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材料原件可在后续环节审核。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3.报名材料:
(1)本人签名的报名登记表扫描件(黏贴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两面);
(3)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生证等原件扫描件;
(4)历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上岗证等证书的提供原件扫描件;
(5)本市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我院医联体单位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扫描件;
(6)已离职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解聘证明扫描件。
4.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二)考试
1.考试方式
(1)护理岗位(序号1)报名确认人数超过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采用笔试、技能操作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技能操作及面试对象;报名确认人数为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及以下,采用直接技能操作与面试的方式。
考试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技能操作与面试相结合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技能操作成绩×30%+面试成绩×20%;直接技能操作与面试的,总成绩=技能操作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2)其他岗位(序号2-7)报名确认人数超过招聘计划人数的10倍,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报名确认人数为招聘计划人数的10倍及以下,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
考试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直接面试的,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2.笔试
需要笔试的专业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另行通知。
(1)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或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7日上午10:00-11:30,提前30分钟入场。
(3)笔试地点:医院行政楼四楼报告厅(门诊大厅进)。
(4)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黑色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品。
3.技能操作和面试。技能操作和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4.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技能操作、面试的,视作放弃。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列入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方式另行公布,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有无违纪、违法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五)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医院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意见报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核、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需要递补的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六)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医院与拟录用对象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意向书。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和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学历的,取消录用资格。毕业生录用实行劳动合同制,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有工作经验的拟录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四、其他事项
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的公告、公示等相关信息在嘉兴市妇幼保健院门户网站(http://www.jxfby.com/)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0573-82074760
联 系 人:王老师、李老师
监督电话:0573-83687500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