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推荐报送2022年度人才和科技创新工作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我校推荐报送2022年度人才和科技创新工作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2年度人才和科技创新工作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推荐报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面向2022年以来,在推进人才引育工程、加快建设科技平台、提升“一区一廊一会一室”创新能级、关键技术攻关、实现科技成果落地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二、主要理由和依据
(一)主要理由:2022年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全市上下大力实施人才强市、创新强市首位战略,全面推进人才工作“赶超发展”攻坚行动,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持续优化“一区一廊一会一室”创新格局,不断健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到产业化的科创链条,为推进温州建设区域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做大做强“全省第三极”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树立典型、弘扬先进、激励广大教职工担当作为干事创业,进一步续写好温州新时代创新史,特组织本次评选工作。
(二)主要依据:《我校进一步加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功组发〔2021〕1号)和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我校组织实施2022年度市本级评比达标表彰和通报表扬项目的通知》(温评协办函〔2022〕13号)。
三、名额分配
序号 |
奖项名称 |
分配名额 |
|
集体 |
个人 |
||
1 |
人才工作突出贡献 |
1 |
4 |
2 |
科技创新工作突出贡献 |
2 |
3 |
合计 |
3 |
7 |
四、评选条件
推荐评选人才和科技创新工作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持续推动温州区域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在科技创新、产业转型、产品升级、校地合作、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展会、制度创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2.在引进大院大所科创大平台、重大科创项目方面以及在加快建设科技平台建设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3.在提升“一区一廊”创新能级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推进人才引育工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5.积极参与筹备2022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及推进签约项目落地工作、并在相关项目成果落地上作出突出贡献的;
6.推动经济发展重点工作(指标)在全省、全市排名进等升位,在保障优势工作(指标)不断巩固、短板工作(指标)持续向好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7.在推动人才和科技创新工作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体和个人,不得列为评选对象:近三年内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三年内发生重大失职、失误问题的;个人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五、报送时间
2022年12月5日前。
六、报送要求
请各位老师根据评选条件,填写相关推荐表纸质版报至教学科研拓展部(7A110),电子版发送至121687932@qq.com,联系人:叶阳阳,联系电话:0577-86680222
教学科研拓展部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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